十架七言的省思-交託之言

衛理神學研究院神學碩士班
陳玟頴同學

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。」(路二十三46)

 

十字架上,耶穌說出最後一句話: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。」
(路二十三46)這不是絕望的嘆息,而是完全信靠的宣告。就在痛苦最深、黑暗最濃的時刻,耶穌仍稱神為「父」,並且選擇把自己最核心的生命交託給祂。這一句話,揭示了信仰最深的奧祕:不是逃避苦難,而是在苦難中把生命交在可信的上帝手中。

耶穌的交託,並非因為一切已經明朗,而是在尚未看見復活之前,就先把靈魂交出。祂沒有抓緊自己的權利,也沒有為自己辯護,而是安然地把結果交給父神。這提醒我們,真正的交託不是在問題解決之後才發生,而是在仍然不明白、仍然疼痛時,依然選擇相信。

對今日的我們而言,這句話是一面鏡子。當人生走到無力掌控的時刻,病痛、失去、關係破裂、前途未明,我們是否仍願意說:「父啊,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」?交託不是放棄責任,而是承認我們有限,並相信上帝的手比我們自己的更穩妥。

這句交託之言,也成為對信徒的期許與勉勵。期許我們學習一種不抓緊、不恐慌的信仰生活;勉勵我們在每一個小小的選擇中,練習把主權交回給神。當我們願意這樣交託,就不再被恐懼牽引,而是被盼望托住。

因為那位接住耶穌靈魂的父神,也同樣接住我們。十字架不是終點,交託也不是結束;在上帝的手中,死亡成了通往復活的門。願我們在生命的最後,甚至在每日的生活中,都能學會說出這句信心的話,並安然走在祂的恩手之中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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