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架七言的省思-得勝之言

衛理神學研究院神學博士班
王嚴章同學

「成了!」(約 十九30)

 

猶太人逾節晚餐中會喝四杯葡萄酒,分別象徵出埃及記6:6-7中神的四個應許。第一杯被稱為救贖杯,意為神應許必要拯救百姓。第二杯是釋放杯,神拯救必帶來自由。第三杯是救贖杯,神必用大能救贖百姓。第四杯是接納杯,神要永遠接納百姓成為子民。

在最後晚餐的記載中,主耶穌只喝到第三杯卻沒有喝第四杯。在十架第六言時,祂喝了酒醋,即獨自飲了苦杯,是為了對應第三杯救贖杯的意涵,通過在十字架上的替死贖罪,承擔祂百姓的罪債。因此說這事成就了。

這位十字架上大聲宣告「成了」的救主,雖三日後在復活事件中顯出神的得勝,但也在釘十字架過程中彰顯上帝的聖愛和虛己,這如此深沉的愛,讓我們無法不承認祂就是真神。

在此不由得問,人世間還有誰的愛像主呢?答案並不是別人而是你,是我們這些蒙召承受永生恩福的基督徒。

主做成了祂要做的事情,甚至我們也活在盼望基督的再來,與我們同喝第四杯的喜樂中。然而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需要分享神愛我們的聖愛,即通過言傳和身教,讓一切遇到我們的人看到耶穌,認識真理,品嘗神的愛。

「成了」意涵非常深奧!或許是有人類以來,最偉大的一句話。我作為一名傳道人,需要常常捫心自問。對於上帝交托給我的群羊和來到我面前的人,我是否成了?

最後緬懷恩師龐牧師,用主耶穌禱文作為我們的勉勵且繼續勇敢前行。
主耶穌基督,上帝的兒子,憐憫我這個罪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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