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架七言的省思-離棄之言

衛理神學研究院教牧博士班
張武揚同學

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什麼離棄我?」(可十五34)

 

午正到申初,遍地都黑暗了(太廿七45);此景並非尋常的自然現象,因當時正值日照最盛之際,而逾越節也正是滿月之日,巴勒斯坦地可說毫無日全蝕的可能。然而「黑暗」,在先知書中是耶和華要進行審判的象徵,黑暗和審判常是相連的(珥三14,15)。而這黑暗何以臨到了十架現場?蓋因對罪的審判已然到來;它不指向罪人本身,而是落在那擔當罪孽的耶穌,眾人的罪孽都要歸在祂身上(賽五十三6)。神公義的忿怒在此全然傾倒,救贖進入深沉的一刻。

經歷十架上沉重的三個時辰,耶穌大聲喊著說: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」(可十五34)這話乃引自詩篇廿二篇一節,是一位受苦的義人,在上帝面前所發出的哀歌;耶穌將自己的受苦置於義人哀歌的脈絡,表達出為背負世人罪孽,而遭父神離棄的憂傷。這呼喊所揭示的:是十架最深層的苦痛,並非肉體的折磨,而是嘗到父神掩面的苦味(申卅二20)。因罪的代價本是死(羅六23),是與生命之源永遠分離(賽五十九2);十架上,耶穌親自擔當了這等隔絕。

祂與父神原為一體(約十30),卻為眾人的罪孽而被離棄,情何以堪。然而,耶穌這呼求之聲並非絕望的吶喊,而是在此深淵中對「我的神」存心順服到底的承擔(腓二8);是甘心負起那本不屬於祂的審判,以義的代替不義的(彼前三18),為要捨命做多人的贖價(太廿28)。於是,各各他山上的十架,既顯明出人罪的深重,亦彰顯了主愛的高闊;被離棄的呼喊,遂成為人得蒙接納、與上帝和好的救恩宣言(林後五18,21;羅五10),那極重無比的恩典之語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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